根据上级民防部门的统一部署,定于9月17日上午10时,在县城区试鸣防空警报11分钟。其中:
“预先警报”:鸣36秒,停24秒,反复三遍为一个周期,时间3分钟;
“空袭警报”:鸣6秒,停6秒,反复十五遍为一个周期,时间3分钟;
“解除警报”:连续鸣3分钟。
全县各警报点由县人防办集中控制发放,三种音响警报信号鸣放控制间隔1分钟。
届时,请广大市民注意辨听警报信号,并保持正常的工作、生活和学习秩序。
特此公告
灌南县人民防空办公室
2014年9月10日
2014年9月10日